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算好明白账 管好"钱袋子"

2022-02-15 07:27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龙泉市兰巨乡大赛村第二村民小组组长老何往村里的账户上存入314029.64元。这笔长年“居无定所”的资金,终于找到了归宿。老何表示,自1982年市里规定村民小组不能单独开设银行账户以来,第二村民小组的资金就一直存在历任组长的个人账户里,部分资金因村民意见不统一,没发放下去,资金也从最开始的几百元积累到了几十万。

  近年来,村级财务问题成为广大农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村集体资金和村民小组资金没有合拢,村民小组资金管理问题日益显现。2021年,一封关于兰巨乡安吉村第五小组原队长谢某某挪用村民小组资金的信访举报件,引起了市纪委市监委的关注。

  之后,经核查发现,谢某某在任兰巨乡安吉村第五小组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其保管的第五小组征地补偿款,但由于谢某某挪用资金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且谢某某非党员也非监察对象,遂责令其退回其保管的补偿款及相应的利息。

  “当前村民小组资金监管存在盲区,由于管理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公开不到位等问题,资金被挪用、占用的风险较大,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纠纷。”负责办理该案件的第三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为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该纪检监察室向兰巨乡党委、政府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加强对村民小组资金的监管,压实村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兰巨乡党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村级小组资金个人保管”专项整治工作,整合乡三资办、会计代理中心等力量,对辖区18个村的村民小组资金进行全面排摸,并在部分村试行“组账村代管”的模式。

  “你们村还有几个小组的资金没有排摸清楚?每一笔都怎么核实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兰巨乡纪委、监察办强化全流程监督,联合乡三资办干部深入相关村,召集村两委干部及小组组长开展座谈,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困难,及时谈话提醒,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同时,通过调取有关项目材料、银行明细、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上交的保管资金进行抽查核实。

  截至目前,该乡已排摸个人保管组级资金85笔共338万余元,其中已收回71.6万元交由村代管。同时,乡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村民小组资金管理的意见(试行)》,堵塞管理漏洞,遏制和预防基层“微腐败”。

  “村民小组资金监管不到位已成为许多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村务监督和管理,发挥好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堵住农村财务管理的漏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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