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 06:3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想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却用错了方式方法,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守党纪法规,依规依纪办事,不再犯错。”受到处分后,时任泰顺县第六中学校长赖克达(非中共党员)对自己违法违规行为懊悔不已。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去年6月初,泰顺县委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县第六中学可能存在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等问题,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县监委。收到该问题线索后,县纪委县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中,部分家长表示,学校确实收取了学生托管费和其他一些费用,具体符不符合规定并不清楚。既然收取了,为什么调查人员却从未在学校账户上发现这笔资金的踪影?这绝不是一笔小数目,以托管费为例,依据教育局文件规定是每生每月120元,按照在校学生300人估算,单笔资金一学期就高达十几万,这些钱都到哪去了呢?
带着疑问,调查组将第一个谈话目标锁定在县第六中学财务身上。
“开学报名期间,你们学校都向学生收取了哪些费用?”“学校基本户里为什么没有学生托管费的收支情况?”面对询问,财务一开始支支吾吾不予坦白,工作人员把前期搜集到的材料摆在面前,她才承认收取了的学生托管费却并未纳入基本户管理的事实,同时交代了由其管理的“账外账”。
通过查“账外账”,调查人员发现,县第六中学账外存放有全年学生托管费、住校生水电费以及食堂承包费等资金,总额达五十多万元。据出纳交代,其中学生托管费一项收费标准高于县教育局文件规定,住校生水电费的收取则没有文件依据。
掌握到详实的证据材料后,调查组随即对时任泰顺县第六中学校长赖克达进行了核实谈话。在证据面前,赖克达如实交待了超标准收取托管费、违规收取水电费的事实。
原来,2020年1月,赖克达到任泰顺县第六中学校长后,发现学校教学质量滑坡,教师教学积极性不高。出于提高教师积极性的考虑,赖克达经个人决策,决定通过提高学生托管费收费标准和收取水电费的方式增加学校经费,用以发放教师补贴和优秀学生奖励。以上所收费用,均未按规定纳入基本户管理,而是交由学校财务人员实行账外管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账外资金中托管费大部分确实用于参加学生课后托管时段工作有关人员的劳务补贴,而水电费部分则用于发放其他名目的教职工补贴、优秀学生奖励以及部分无法正常报销的公务接待、集体消费等费用。
2021年6月,赖克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所涉款物被清退。
随后,县纪委县监委向县教育局下达《整改建议函》,要求县教育局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措施,举一反三,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收到函后,县教育局立即行动,要求县域各校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同时成立专班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基础上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构建长效机制。
“教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问题之一,我们将持续纠治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解决学生及家长所忧所盼,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