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07:4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章大哥,房产证拿到了吗?房子过户了吗?”
“拿到了,房子也顺利过户,真是太感谢了!”
面对工作人员的回访,家住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的章先生欣喜地表示。
而此前,他还因手上没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迟迟未能办理产权过户的问题而一筹莫展,并多次拨打12345政府阳光热线寻求帮助。据章大哥反映,他于1994年向练市工商所购买了其下属市场服务所投资建造的房屋,该宗地土地和房屋来源合法,权属清晰且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练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但由于票据遗失、原出让单位已注销等原因,一直未申领到房产证,而眼下过户便成了难题。
产权证是房屋的“身份证”,不仅关乎住有所居,更影响着落户、就学等重要民生事项,拿不到产权证,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绝对拖不得、慢不得……”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日常监督走访中,区纪委区监委了解到该情况后,随即将该件列入群众不满意突出问题清单予以重点跟踪督办。
“房产过户涉及多部门协作,尤其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为了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必须组建联动机制,并由纪委全程介入监督。”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区纪委区监委迅速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跟进掌握情况,督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主动履职,回应群众关切。
无法办理房产证主要是由于购房者手上缺少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材料。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积极对接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协办单位,同时与湖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原出让方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按照“尊重历史、依法办理”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购房者查找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等事宜,由湖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核实出具购房者所有的相关材料和已全款缴纳购房房款的凭证,并及时协助缴纳协助购房者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最终在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同心联办下,章大哥终于如愿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
在该案例推动下,该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举一反三,按此程序陆续解决了十几户同类型房屋过户的历史遗留问题。与此同时,形成机制,今后在土地和房屋来源合法,产权清晰的前提下,购房者手上没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办证材料,导致产权未过户,均按此程序进行处置办理,让历史遗留问题不再“遗留”下去。
“能否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立足实际,深入一线,真正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监督推动问题化解在一线,压实主体责任,切实为民纾困,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