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职责定位、心怀“国之大者”,进一步改进政治监督方式方法,探索政治监督有效路径,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有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形成紧跟党中央步伐、努力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市之一,五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整体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先导、创立作用,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着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五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时度效,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到夺取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发展。
五年来,省委巡视机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服务保障“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巡视工作规律,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推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完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以高质量的巡视巡察工作为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五年来,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服务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作为根本出发点,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多管齐下、稳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群众身边延伸,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清廉浙江”四个字,掷地有声。它是“八八战略”再深化的实际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深化自我革命省域新实践的重要抓手,更是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保障。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两个维护”深入人心的五年,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五年,是新风正气持续上扬的五年,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的五年,是群众获得感有效提升的五年,是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的五年。